伴随互联网技术的飞速进步,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应运而生,互联网购物已成为一种新的消费模式,在给买家带来便利的同时,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愈加多。那样,在互联网消浪费时间遇见问题,该怎么样运用武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王博在抖音短视频直播间与网友们开启了一场关于互联网消费遇纠纷,怎么样维权的直播之旅。下面,让大家一块儿看看直播精彩回顾吧~因网上购物引发纠纷,假如选择走法律程序,应向什么法院提起诉讼呢?
因网上购物引发纠纷,假如选择走法律程序,应向什么法院提起诉讼呢?
依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质联系的地址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能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用管辖的规定。
线上订立合同,线下出货货物,买家在网上购买产品,卖家使用快递上门方法送货的,在没特别约定的状况下,买家收货地即为合同履行地;线上订立合同,没出货货物,因店家没发货致使合同根本没履行,故没有合同履行地这一说法,只能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协议约定管辖,假如你在网上购物时与店家签订了协议管辖条约,则应根据协议规定的管辖法院行使诉权。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