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滞纳金?
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资金给付义务的相对人,可以新的资金给付义务的办法。目的是促进其尽快履行义务,是行政强制实行中实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是行政定义的带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款项。一般适用于应交未交的税款与行政性规费等。超越规定缴纳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根据超越规按期限的天数,天天征收应缴款金额肯定的百分比的款额。
滞纳金的收取标准
1、滞纳金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0.05%
2、滞纳金在民事范围中也频频露面,是由于一些如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具备行政管理的属性,对迟延履行义务的一方征收滞纳金是公权力行使的结果。
譬如税收滞纳金:最容易见到的为税收征收中,法律规定滞纳金为滞纳税款万分之五。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按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按期限解交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时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另外《水资源费征收方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税收征管法》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交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首要条件出申请,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滞纳金收取的类型
1、税款滞纳金
《中国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根据规按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根据规按期限解交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时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社会抚养费滞纳金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方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3、行政处罚滞纳金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资金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规范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能超出资金给付义务的数额。”
根据有关的规定,滞纳金一般具备法定性、强制性还有惩罚性的特征。所谓的法定性一般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的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多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推行的。惩罚性是指滞纳金是对于一些超越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手段。
依据有关的滞纳金的以上的特征,滞纳金一般是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的,同时,在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就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规定的,假如说纳税人未根据规按期限缴纳税款的,那样扣缴义务人都要未根据规按期限解交税款的,税务机关除去责令限时缴纳以外的,可以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根据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